小规模纳税人: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(500万)以下,并且会计账簿不健全,不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。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、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。
一般纳税人:指连续12个月,销售额达到500万以上,并且会计账簿健全,能完整准确的提供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。
小规模纳税人企业,普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较多,如果需要开具发票,需要向税务局申请,而且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。
一般纳税人企业:可以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,并且可以按照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用于及时抵扣。
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目前可以享受减免,按照1%缴纳,并且单月销售额10万内,季度销售额30万内的增值税普通发票,还可以想享受免征
如果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,那么年纳税额在300万内,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,可以减按25%征收,在按照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实际税负为5%。
如果企业基于真实业务的基础下,是可以选择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,申请核定征收,享受地方的优惠政策,
1. 双免个体户:对于年开票额120万内,季度30万内,单月不超过10万的个体工商户,申请核定征收之后,可以享受地方的免税政策,加上增值税减免,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。
2. 大额个体户,对于年开票额超过120万,低于500万的个体工商户,可以申请核定征收,核定税率为0.5%,加上增值税减按1%征收,综合税负在3%以内。